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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卫健委、市财政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无偿献血者凭荣誉证享受奖励政策,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门票游览国有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
据了解,此次政策奖励对象为,在我市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志愿者和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捐献者。我市对奖励对象核发《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菏泽)》并通过“爱山东”APP生成电子荣誉证,奖励对象凭荣誉证享受我市无偿献血者奖励政策。
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符合享受奖励政策的献血者本人持《荣誉证》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持证人应主动出示《荣誉证》,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查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做好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相关保障、指导、监督工作。公交公司要严格执行无偿献血者奖励政策,加大单位员工培训力度,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免门票游览国有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鼓励非国有公园、旅游风景区积极参与。符合享受奖励政策的献血者本人持《荣誉证》可免费游览国有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持证人应主动出示《荣誉证》,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查验。文化旅游、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负责做好免门票游览国有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的相关保障、指导、监督工作,鼓励非国有公园、旅游风景区积极参与。及时向社会公布执行无偿献血者奖励政策的公园、旅游风景区名单,并定期更新。各有关公园、旅游风景区要严格执行无偿献血者奖励政策,加大单位员工培训力度,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鼓励社会办医院积极参与。符合享受奖励政策的献血者本人持《荣誉证》可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持证人应主动出示《荣誉证》,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查验。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公立医疗机构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相关保障、指导、监督工作,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及时向社会公布执行无偿献血者奖励政策的医院名单,并定期更新。各有关医院要严格执行无偿献血者奖励政策,加大单位员工培训力度,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强化督促指导,推进工作落实,确保6月1日前政策落地实施。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